厦门日报讯(记者 薄洁 通讯员 林佳奇)近日,厦门海警局成功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渔获物案,现场查扣涉案船舶1艘,抓获涉案人员11名,查获渔获物40吨。
7月19日凌晨,厦门海警局根据线索获悉,厦门海域有不法分子利用渔船进行非法捕捞。当日0时21分,执法艇在鼓浪屿南侧海域发现该渔船。执法艇成功控制该涉案船舶后,经专业机构点验,该涉案船舶上有非法捕捞渔获物达40吨,严重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厦门海警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式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或者方式捕捞水产品,无论捕捞数量多少,都涉嫌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