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消息,在江苏警方协助下,唐山警方将在某烧烤店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中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俊抓获。至此,该案九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回顾: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引关注,警方跨省抓捕涉案人
6月11日上午,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发布消息,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件又有3名外省籍涉案人员落网,据了解,这三名犯罪嫌疑人是在江苏盐城某高速服务区内被警方布控抓获的。
当时的抓捕现场曝光:
此前,6月10日深夜至11日清晨,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连续两次通报烧烤店打人案件办理情况,已抓获5名涉案人员。
10日23时许,路北分局通报:经唐山市警方全力工作,6月10日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刘某被抓获归案。
经初查,案发时犯罪嫌疑人陈某志进入烧烤店内对正在用餐的四名女子中的一人进行骚扰并殴打对方,随后陈某志同行用餐人员刘某等冲入店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将受害人拖至店外继续殴打。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目前两名受伤女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另外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治疗。
当日,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抓捕中。警方将严格依法处置,坚决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
11日5时许,路北分局再次通报:继抓获涉嫌在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之后,6月11日凌晨,又抓获李某瑞等三名涉案人员。同时,唐山公安机关已组织警力赴外省对其他四名外省籍涉案人员进行抓捕。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6月10日,网友发帖称河北唐山机场路一家烧烤店多人起冲突,疑因男子酒后搭讪女子,后多人对女子进行殴打。
嫌疑人中至少1人有前科
陈某志被曝是水产老板,数次成老赖
6月11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针对此事,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的涉案施暴者中,至少1人有前科劣迹。目前两级政法机关已集中力量办案,彻底查实查清相关人员前科。唐山市正进行常态化扫黑除恶,“一露头就打狠打掉它”。
另据青岛广电·点时新闻报道,有当地市民曝出,施暴男子为当地水产养殖老板陈某志。
据企查查APP显示,陈某志于2020年因不当得利纠纷被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34281元,后因全部未履行法院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此外,陈某志2018年两度被法院强制执行并限制高消费,关联案件均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企查查信息显示,陈某志共关联唐山韵弘水产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市异域风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其中担任唐山韵弘水产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该公司连续两年被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后因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被吊销营业执照。
据红星新闻报道,6月11日,记者拨打公开信息上显示的陈某志电话,其电话处于关机状态。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记者也查到了上述被吊销执照的信息。
男子实名举报唐山黑社会团伙
唐山政法委回应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10日晚,河北唐山一位名为@我就是那个店小二的网友举着身份证拍摄视频,实名曝光了一个已刑满释放人员组成的黑社会团伙。
他举报称,这一团伙自2021年7月起就一直对其进行敲诈勒索,暴力打砸致其蛋糕店关店,并在视频中提供了恐吓录音:
“你家现在住xxx对吧,我要不摸清你也不会找你……”
“我见你一回打你一回……”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记者从河北唐山市委政法委员会了解到,相关部门已经关注蛋糕店老板实名举报唐山涉黑团伙事件,正在核查中,会对事件后续的调查及解决进度进行回应。
唐山:从严从快依法严惩!
据唐山市委机关报《唐山劳动日报》消息,6月10日晚,唐山市委书记、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武卫东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扁平化常态化应急指挥体系,推动公安警务力量融入基层网格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平安唐山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强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这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对烧烤店发生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恶劣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 同时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本月8日,唐山市召开全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来广普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要求强调要加强线索核查、案件办理、黑财处置,加强打伞破网,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强化源头治理,推动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把党中央和省市委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要求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自己所承担的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唐山,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央视评论:扫黑除恶绝不能有盲区!
央视今早发表评论称,6月10日凌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发生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事件,监控视频记录下了这一光天化日之下的恶行。暴行发生了这么长时间,警方终于抓到了两名行凶者。但人们还是心头沉闷:唐山这起恶劣事件究竟折射出了什么?扫黑除恶在一些地方到底有没有彻底?事实上,群众对当地的治安一直多有微词。
黑恶势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如果不彻底铲除,就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滋扰伤害人民群众平安生活的黑恶势力不可姑息。扫黑除恶必须持之以恒、彻彻底底,不能存在盲区、留有死角!只有以最快速度将所有的嫌疑人缉拿归案,依法严惩不贷,才能给受害者和公众一个公平正义的交代!
公共场所暴打他人该当何罪?能否顶格处理?
案件发生后,大量网友对打人者表达了强烈的愤慨,怀疑其为黑恶势力,纷纷表示应依法严厉惩处。
那么,打人者是否涉嫌犯罪,可能触犯何种罪名?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又会怎么量刑?
据法制日报,多位专家从不同角度给出了解读:
涉嫌哪种罪名?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说,此案中,男子疑似搭讪不成纠集其同伙殴打女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男子酒后搭讪不成恣意挑衅,随意殴打被害人及其同伴,在公共场所抓住被害人的头发,从室内拖拽到室外,多人参与暴力殴打,有的还采取啤酒瓶袭击,对被害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视频显示的情况来看,至少对两名以上的被害人进行了殴打,这种行为应该属于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吉喜表示,光从视频中看,事件发生在公共场合,殴打对象不限于跟他产生冲突的白衣女子,这种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同时,彭新林指出,对被害人的伤势进行鉴定后,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属于轻伤,以寻衅滋事罪进行处罚;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的伤情程度经鉴定达到重伤害以上,按照刑法,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等罪行的构成要件,要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也就是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因为犯故意伤害罪重伤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一般情况下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司法鉴定,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翁小平从实务角度分析称,在实践中,受害者可能并不具备在第一时间去做伤情鉴定的条件,当前第一要务是对受害者进行救治,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具备鉴定的条件需要因地因时因事而异,且故意伤害中有些伤情鉴定要等受害者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才能够进行鉴定,这个过程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能否顶格处理?
至于具体量刑,彭新林认为,这起案件属于涉及到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而且是在公共场合,多名男子对被害人进行暴力殴打,有的用啤酒瓶进行袭击,情节非常恶劣,如果最后伤情鉴定为轻伤,可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还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是否积极进行民事赔偿等,这些情节也有可能会影响量刑,要符合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彭新林说。
翁小平说,在寻衅过程中故意殴打他人,如果对受害人造成重伤以上结果的行为人,其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竞合,按照刑法规定是按重罪论处。如果是寻衅滋事罪的话,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从视频来看,被害人伤势可能比较严重,如果经过鉴定是重伤的话,起刑点有可能是五到七年。至于是否会顶格判罚,还需要看案情最后是怎么认定的,最后由法官来裁定。
“对于恶性社会治安案件,如果涉及黑恶势力的,是要从严从快处理的。”翁小平说。
是否为恶势力?
翁小平告诉记者,“恶势力”有较为严格的标准。首先是人数的标准,要符合三人以上较为固定的组织,同时包括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等条件,如果仅仅就这一起案件的话,判定其为恶势力还为时过早。如果公安机关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人还有其他的违法犯罪活动,就有可能构成恶势力。
彭新林说,恶势力有明确的定义,是指经常聚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且还没有形成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组织才能认定为恶势力。
“所以说,恶势力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这需要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进一步地查证核实,回应社会关切。”彭新林说。
来源丨央视新闻、南方都市报、法制日报、北京青年报、点时新闻、企查查、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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