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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渔期和禁渔区非法捕鱼,龙门警方破获三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信息来源:aoopoo.cn   时间: 2021-05-28  浏览次数:21

  □吉小平 董楠 实习生 陈梅 通讯员 温旺秋 文图

  2021年5月24日凌晨5点,洛阳市公安局龙门分局接报,有人在半夜偷偷往洛阳市伊河里下地笼,非法捕鱼。龙门分局根据线索,连续破获三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收缴地笼15个、双体塑料船两条,龙虾、鱼50余公斤。

  据悉,为了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切实保护水域生态环境,龙门分局开展在禁渔期和禁渔区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活动,依法严惩涉水涉渔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人渔、人水和谐。

  警方提醒,根据洛阳市农业农村局、洛阳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违法行为的通告》,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禁渔区为流经洛阳市境内的黄河、洛河、伊河等干支流为禁渔区。

  【来源:大河报洛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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