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至23日,农业农村部黄河禁渔第九交叉执法组来我市开展交叉执法,检验禁渔效果。近年来,我市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加渔民收入为重点,积极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全市水产品产量8.3万吨,渔业总产值17.5亿元,全市渔业发展稳中向好。
全市现有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8家
黄河流域禁渔事关黄河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2018年以来,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黄河流域统一实施禁渔期制度。东平湖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省农业农村厅规定:黄河流域东平湖禁渔期为每年4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
5月21日至23日,农业农村部黄河禁渔第九交叉执法组来我市开展交叉执法。重点查处电毒炸鱼行为,查处“绝户网”等违规渔具,查处涉渔“三无”船舶,查处其他违法行为,督导检查基层渔政机构执法等五方面工作。
为落实好禁渔期相关规定,我市不断加强渔政执法力量,突出抓好落实黄河禁渔制度、现代渔业、资源养护、渔业安全生产等重点任务,全市渔业发展稳中向好。据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耀辉介绍,我市现有各类水域面积约45万亩,宜渔水面40余万亩。不仅有泰山螭霖鱼这一泰山独有保护物种,还有黄河鲤鱼、草鱼、鲢鳙鱼等10余个品种,具有发展渔业生产的优越条件。2020年全市水产品产量8.3万吨,渔业总产值17.5亿元,机动渔船4610艘,渔业乡镇11个,渔业村82个,渔业从业人员18.9万人,渔民人均纯收入2万余元。
为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行水产绿色养殖,合理规划产业布局。2019年,经市政府同意发布《泰安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全市水产养殖区域布局日趋完善。制定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方案,实施绿色养殖“五大行动”,开展了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全市现有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8家。我市着力改造提升渔业基础设施,对东平、肥城等重点渔业县区5万余亩旧池塘进行了标准化整理改造,进一步提升我市渔业基础设施条件,设施渔业产量去年增长4.8个百分点,经济效益显著增加。我市注重品牌创建,引领产业发展,培植了东平湖鲤鱼、东平湖大青虾、水库有机鱼等30余个无公害、有机、地理标志产品,“东平湖水产品”列入全市乡村振兴十大优势产业,东平湖鲤鱼评选为第三批泰安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抓好黄河禁渔执法,维护渔区持续稳定
“以鱼养水”,可以改善湖区生态环境,增加渔业资源。我市大力实施渔业资源养护行动。自2005年实施东平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以来,我市已连续向东平湖、泰山螭霖鱼保护区、水库水源地投放优质苗种2.3亿尾(只),扩大了东平湖、水库水源地鱼类种群规模、增加螭霖鱼资源,促进了水生态文明建设,增加了湖区渔民群众捕捞收入。我市严格监管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对现有5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重点保护,配齐设施设备,强化管护措施,确保各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量稳定。此外,我市重点加强水产原良场种质建设,对我市现有3处省级水产原良种场改建提升进行项目扶持,规范原良种保育技术措施,稳定水产原良种资源,发挥水产良种支撑保障功能。
维护黄河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黄河生态、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必须抓好黄河禁渔执法工作。我市强化渔业渔政管理,维护渔区生产秩序持续稳定。渔政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配齐配强渔政执法力量。大力宣传《渔业法》和禁渔规定,开展东平湖禁渔期渔政执法检查行动,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反禁渔规定从事捕捞、销售野生鱼类行为,对违法违规线索及时调查处理,严格做到禁渔期间人上岸、船靠港、停止一切东平湖、大汶河捕捞活动,确保东平湖禁渔秩序稳定。
我市健全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成立全市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修订《全市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全市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手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郑凯 通讯员 牛家华 编辑 黄国梁 审核 晁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