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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夫妻俩非法捕捞水产品

信息来源:aoopoo.cn   时间: 2020-12-13  浏览次数:23

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计划实施以来,津市市公安局积极落实津市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打击整治澧水流域非法捕捞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把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政治性任务来抓。<\/p>

今年以来,津市市公安局共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8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人,移送审查起诉9人,但在浓厚的禁捕氛围,严打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不法人员,胆大妄为、顶风作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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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晚10点时许,新洲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志愿者正在澧水河堤上开展日常的巡查时,突然发现一防水闸附近内堤树干上系有疑似非法捕捞工具“地笼”的绳子。然而民警却没有在附近找到放置地笼的可疑人员,根据多年打击非法捕捞的办案经验,警方作出推断,放地笼的嫌疑人,一般会在凌晨,也就是渔获最多时,前来收取地笼。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决定冒雨轮流在附近蹲守。<\/p>

夜色正浓,大雨下了一整夜,澧水边一片漆黑,民警蹲守在岸边草丛中暗暗观察堤边的可疑情况,果然,有两名嫌疑人出现在民警视野,正当嫌疑人携带渔获物上岸时,民警将其一举抓获,并现场查获20余米长地笼网4条、渔获物3公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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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童某某和沈某某供述,在公安机关和社区志愿者的宣传中,虽然知道当前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的国家政策,也知道澧水流域属于禁渔区,但却仍然抱着侥幸心理,于今年10月初放置4条长约80米的地笼,并前后两次在澧水非法捕捞水产品,每次都是趁夜深人静之际,躲避巡查人员后,偷偷在岸边放下地笼,次日凌晨再去“收获”,直到被民警当场抓获。<\/p>

目前,童某某、沈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通讯员 刘定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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