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通讯员张亮亮报道: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市局的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干流江西段实行全面禁捕。为切实保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业资源,坚决打击长江水域瑞昌段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瑞昌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主动出击,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两名嫌疑人。

2020年3月16日23时许,瑞昌水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小组成员在巡查时发现有人驾驶一艘小铁船在长江水域华中木业码头附近进行电捕鱼。随后,巡查小组汇报情况,瑞昌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未发现有小铁船在电捕鱼。民警根据工作经验,随即对华中木业码头停靠的船只进行排查,发现一艘散装船停靠在码头卸货作业,民警靠近发现该船船尾甲板上有人在杀鱼,民警立马上船,杀鱼的人发现民警立即将鱼全部倒入长江,然后又将电捕鱼工具升压器、网杆也投入长江。民警将现场的两名嫌疑人传唤至水上分局接受调查,并对该船进行了检查,在船上查获捕鱼电瓶一个。经调查:3月16日22时许,该散货船停靠在江西省瑞昌市码头镇华中木业码头卸木材时,船上工作人员周某华(男,1974年12月10日出生,江苏省姜堰市人)和孙某安(男,1963年07月31日出生,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利用夜色的掩护,驾驶该散货船上的小铁船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华中木业码头附近水域进行非法电捕鱼,捕获大小渔10多条,约13斤。二人对自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华和孙某安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瑞昌市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别不把禁渔期当回事,非法捕捞水产品可是要坐牢的!